〔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桃園地院審理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案,前542旅衛生連醫官王邵中坦言,當初判定洪仲丘體位時,未注意到他的BMI值(身體質量指數,又稱身高體重指數),否則洪的體位判定可能從2改判為3(數值越小代表越正常),當時應該是疏忽誤判。 地院昨傳喚前542旅旅長沈威志、副連長劉延俊、士官長陳以人及在押的副旅長何江忠、上士范佐憲、連長徐信正,前醫官王邵中、人事兵陳啟興則以證人身分出庭。 王邵中表示,當初判定洪仲丘的體位是根據體檢表上5大項檢驗數值,分別顯示為1、1、1、2、1,數值越小代表越正常,因此取其中最大的數值2,做為洪最終的體位判定數值。 公訴檢察官追問是否曾注意體檢表上的BMI值,王邵中坦言沒注意,應該是疏忽掉了,當初若將BMI值列入評判,洪的體位可能就不是2、而是3,但不會在體檢表上特別註記異常處。 檢察官追問為何會疏忽BMI值時,王邵中回答「要是知道疏忽,就不會疏忽了。」 判定體位須多久?王邵中說,每天收到的體檢表很多,每件大約1分鐘就完成,對洪的體檢表沒有很大的印象,也沒有人刻意要求加快速度。 軍方表示,體位判定是可否施以禁閉、悔過的參考依據,數值越大代表體位越有異常,但不代表不能操課,異常原因可能因近視較深,有的體位判定數值看似接近正常值,但若有心血管疾病或病史,也不能處以禁閉、悔過處分。 醫師指出,BMI值原來的設計是一個用於公眾健康研究的統計工具,當我們要知道肥胖是否為某一疾病的致病原因時,可以把病人的身高及體重換算成BMI值,再找出其與正常標準值的差異及病發率是否有關聯,不過隨著科技進步,BMI值只是一個參考值,要真正量度病人是否肥胖,還需要測量其他狀況,因此它的角色也慢慢改變,從醫學上的用途變為一般大眾的纖體指標。 BMI計算方式為,BMI = 體重(公斤) / 身高的平方(公尺平方)例如:一個52公斤的人,身高是155公分(即1.55公尺),則BMI為 : 52(公斤)/1.55平方 ( 公尺平方 )= 21.6,體重正常範圍為 BMI=18.5-24 。 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 ||||||||||||||
熱賣商品推薦 | ||||||||||||||
|
|
|
更多好康商品
http://aaaehbilkbepn.pixnet.net/blog
http://aaai8pdv8e1si.pixnet.net/blog
http://aaa2f85193sw9.pixnet.net/blog
http://aaak0va0zhjdy.pixnet.net/blog
http://funvcn0xqm4mw.pixnet.net/blog
http://fun8pmxxshbb6.pixnet.net/blog
http://en0636.pixnet.net/blog
http://yah8rc2ulobmy.pixnet.net/blog
http://yah0rvty8r0di.pixnet.net/blog
http://googlecqukh9czow.pixnet.net/blog
留言列表